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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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医师准入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8-11-12 16:02:00

梅卫生计生发〔2018239

 

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

优化医疗机构医师准入服务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卫生计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对自20181115日始,全市全面实施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三级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在局网站和政务大厅卫生计生窗口对外公示相关 “证照分离”事项办事指南、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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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行政审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