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结核病防治所、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
2019年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为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结核病流行,现就做好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结核病危害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多通风、不随地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诊。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专业优势,向结核病患者宣传保障政策,鼓励病人坚持全程规范治疗。市结防所要深入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启动“遏制结核,健康校园”行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针对流动人口、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注重宣传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宣传作品。面向大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科普宣传、政策解读,提高公众认知水平,注重宣传活动实效。
三、其他事宜
为便于更好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制作适合本单位的宣传品,以配合整体宣传活动的开展。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含宣传图片、活动照片和视频等资料电子版)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市卫健局疾控科。
联 系 人:李 宏
电 话:0435-4370355
电子邮箱:57337637@qq.com
附件: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9日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1.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
2.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2位。
3.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1.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2.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3.与肺结核病人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4.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病人、尘肺病人、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1.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如果这些症状持续2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医院看病。
2.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3.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区、旗)、地市、省(区、市)等区域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1.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时,应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2.肺结核病人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3.肺结核病人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4.居家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应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5.肺结核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1.肺结核治疗全程为6-8个月,耐药肺结核治疗全程为18-24个月。
2.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病人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3.肺结核病人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病人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