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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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治刚中医诊所”备案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9-05-13 16:48:00

  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依法受理了邹治刚备案中医诊所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备案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称:“邹治刚中医诊所” 

             别:中医诊所 

    要 负 责 人:邹治刚 

    有 制 形 式:私人 

         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数(牙椅数):0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毛巾厂综合楼5单元201室(老五金斜对过) 

          目:中医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现对梅河口“邹治刚中医诊所”以上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521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话:0435-5132819 

  2019513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