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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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前下达2025年梅河口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7-25 11:05:00

市疾控中心:

近日,省财政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1076号)文件,已将中央补助资金拨付至我市财政。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项目,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疾控中心及时与卫生健康局财务科沟通,尽快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项目执行单位,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疾控中心要制定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疾控中心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其中涉及设备、药品采购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制定采购计划,及时高效、保证质量完成采购工作。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疑问,请及时与卫健局疾控科联系,并于202618日前将项目执行总结报市卫生健康局疾控科。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梅河口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

助资金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    

                           202573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梅河口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省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41076要求,2025年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共35万元,用于完成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提升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

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成卫生监督机构能力提升工作。

二、项目内容

合理配置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装备,满足现代科学执法工作要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参照原卫生部印发《关于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执行。

三、项目范围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四、项目管理与评估

疾控中心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统筹做好项目执行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执行绩效考核评估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使用中涉及到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以及我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要求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补助资金使用中和结束后,疾控中心要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于202512底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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