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初审,依法受理了梅河口市曙光镇卫生院变更地址执业登记、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卫生室执业登记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梅河口市曙光镇卫生院变更地址
名称:梅河口市曙光镇卫生院
类别:乡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周佰龙
地 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五组(梅河口市社会福利中心后楼一、二楼)
二、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卫生室
名称: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卫生室
类别:村卫生室
主要负责人:姚大伟
地址: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三组(原梅河口市曙光镇卫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现对梅河口市曙光镇卫生院变更地址执业登记、梅河口市曙光镇曙光村卫生室执业登记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登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电 话:0435-5132819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