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梅卫发〔2021〕99号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四个”到位:制度措施到位、人员物资到位、救治保障到位、目标推进到位,切实保障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按照省卫健委制定的《吉林省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各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梅河口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预案医疗救治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胡多帆
联系电话:0435-4370616
附件:1.《梅河口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预案》
2.梅河口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省级专家组成员名单(负责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
梅河口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预案
为有序开展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保障老年人、15-17岁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明确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有关机构,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衔接,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工作原则
组建应急队伍,规范工作流程,实施科学救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医疗救治指挥组织。
成立梅河口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有效整合我市的医疗资源,指派专家对我市老年人、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进行会诊及对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病情及救治信息,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对疾病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
(二)临床医疗救治组织。
确定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为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成立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异常反应救治工作领导小组、临床救治组等组织。
1.领导小组
由市中心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及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研究制定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具体方案,落实各项任务,负责调配抢救人员、医疗设备和组织专家会诊,保障后勤供给等,并开通绿色通道,随时做好救治准备。
2.临床救治组
(1)普通病例救治组
由市中心医院呼吸科、传染科、内科、儿科、老年病科、护理、检验等科室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指导做好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临床诊治工作。
(2)严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组
由市中心医院呼吸科、传染科、内科、儿科、老年病科等专业的熟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病人救治的医生和护理技术骨干组成。
工作职责:对老年人、15-17岁人群严重异常反应病例及时诊断和救治。
附件2
梅河口市老年人、15- 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于 术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
靳元慧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王晓光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成 员:
孙 军 市中心医院医务部部长
张民新 市中医院副院长
王文新 市二院副院长
田淑艳 市新华医院副院长
陶 玫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员
胡多帆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员
附件3
老年人、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省级专家组成员名单(负责梅河口市)
组 长:
刘德鑫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急救医学科主任医师
联络员:
刘 伟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主管护师
成 员:
薛 歆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
张 雷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马天罡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黄 涛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急诊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马晓亮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