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人有码 码上行动”工作的通知
梅卫发〔2020〕37号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3月27日-3月31日,市政府督察组对全市“人人有码 码上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此期间市政府督察组对局机关、医院、洗浴中心等场所进行了抽查,总体上来看,卫生系统各单位均能够按要求开展工作,但每日扫码数量及推广数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按照市领导指示,经局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人人有码 码上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吉祥码”扫码及推广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所有人员均应注册“吉祥码”,每个科室需指定一名普通扫码员,一是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开展每日不少于2次扫码工作;二是在门卫值班时做好对来访人员 “吉祥码”扫码及推广工作。请机关各科室与4月1日下班前将普通扫码员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报局办公室开通扫码权限。
二、进一步加强各基层单位“吉祥码”扫码及推广工作。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人人有码 码上行动”工作任务分配表》开展“吉祥码”扫码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保障每日扫码数量。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吉祥码”扫码及推广工作。
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大洗浴、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吉祥码”扫码及推广工作;加快洗浴、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普通扫码员的权限开通,拓宽“吉祥码”使用覆盖面。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人人有码码上行动”相关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度、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卫生健康局将成立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评先。
附件:“人人有码码上行动”工作任务分配表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