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梅卫发〔2020〕50号
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位: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各项目单位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加强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规范使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他经常性支出是否规范;耗材成本、能力建设支出、其他工作经费支出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三)村卫生室补助经费发放情况。自查40%公卫经费拨付发放,确定预拨比例或额度,依据村卫生室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重点查摆在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药补助经费发放方面的薄弱点和不足(2017年—2019年度)。
二、存在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在项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及村医补助发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拿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和破解措施。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抽查部分重点单位,组织纪检、财务、审计、人事等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针对舞弊、隐瞒实际工作情况的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于4月30日之前上报局审计科。
联系人:康宇 联系电话:4370328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1日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位: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使用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各项目单位开展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
(一)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加强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规范使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其他经常性支出是否规范;耗材成本、能力建设支出、其他工作经费支出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三)村卫生室补助经费发放情况。自查40%公卫经费拨付发放,确定预拨比例或额度,依据村卫生室公平、公开、公正的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重点查摆在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药补助经费发放方面的薄弱点和不足(2017年—2019年度)。
二、存在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在项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及村医补助发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拿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和破解措施。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抽查部分重点单位,组织纪检、财务、审计、人事等相关人员,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针对舞弊、隐瞒实际工作情况的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于4月30日之前上报局审计科。
联系人:康宇 联系电话:4370328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