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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23 10:09:00

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卫发〔20208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印发吉林省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方案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要求,2020年我市继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认真做好各项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梅河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版)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623 

  附件 

梅河口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2020年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掌握全市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客观评价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为制订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与对象 

监测覆盖全市。选择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选择4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共20个村。每个村选择5户家庭作为监测户。监测县、乡镇、村、农户的选择严格遵循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样本的代表性。每个监测乡镇选择初中、小学各1所开展农村校园环境卫生状况监测。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疾控中心要于9—10月开展监测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等方式方法获得相关数据信息。 

(一)基本情况。包括监测乡镇、村的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学资料、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相关规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卫生基础设施运行等情况。 

(二)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包括村容村貌、农村卫生公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污水收集与处理等情况,农村病媒生物密度与防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等状况。 

(三)农户家庭卫生状况。包括农户健康情况、生产生活方式等基本情况及饮用水及饮水习惯、家庭厕所及粪便处理方式、家庭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方式、农药使用及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情况等。 

(四)农村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包括校内供水方式和学生饮水卫生习惯、校内厕所等卫生设施的配备与管理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制订计划。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危害因素预防控制所具体负责各地监测技术指导和培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辖区内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质量控制。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调查人员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经过统一培训。要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抽样复核,对监测数据逐级审核。 

(三)数据报送与总结。监测信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各监测县(市)疾控中心通过《全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上报。

责任编辑:疾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