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梅卫发〔2020〕146号
系统各单位、市中心医院及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节,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和“六个一”等多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局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全力保障医疗安全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满意服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医疗质量,严防医疗差错和纠纷的发生。严格请销假和值班制度,执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严禁脱岗、替岗、漏岗以及在岗饮酒现象发生。
(二)合理调配,确保医疗质量。各单位要按照“改善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要求,开展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妥善安排好急诊、门诊等重点科室的节日值班,保障医疗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同时,针对节日期间人员集中、突发事件出现几率大的特点,各单位要选派高资历专业医务人员值班,特别是急诊科、外科、妇产科要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师值班,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发生。积极做好急救车辆、应急物品、急救药品、卫材备品等应急救援储备工作,确保救援应急队伍“拉的出、打得赢”。
二、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
要深入贯彻省卫生健康委和市安委办下发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认真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以《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查漏洞、补短板。重点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严防各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型场所)发生火灾。
三、突出重点,精准实施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聚焦本单位、重点部位,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结合“六个一”工作,即:召开一次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一轮“专家查隐患”工作,建立一张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一次媒体集中宣传,企业法人进行一次公开承诺,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领域。加强本单位公车及私家车管控,严格落实车辆和行车安全责任制,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车辆行驶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和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车辆管理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冬季建筑施工收尾期工地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三)消防领域。部署开展各级医疗机构等公共聚集场所“回头查”行动,扎实推进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措施。
(四)防灭火工作。有针对性安排部署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守护看护,确保安全。要做好随时扑救各类初期火灾准备,确保灭小灭早。同时配合属地党委做好秋冬森林防火的应急救治准备。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五个必须落实》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实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节后(10月10日)前要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排查进展情况整理出一份总结,报送局安监办。
邮箱:287872123@qq.com
联系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4370468
附件:关于开展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六个一”工作的通知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