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当前位置:  卫健局>>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10:46:00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梅卫发〔2020207  

各医疗机构:
两节期问,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可能增多,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增大,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高发。为切实做好我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二、做好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医疗工作
市中心医院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保证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处置。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治疗,重症患者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三、完善对口帮扶关系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识别和救治能力
强化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中心医院要制定计划,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和培训,提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肺炎早期识别和转诊能力。 

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苗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救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现、报告意识,切实落实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市中心医院、中医院、二院、新华医院要与负责疫苗接种点做好对接,加强接种点救治力量和设备配备,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现场救治,对于需要后续急救处置的,要安排救护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切实保障接种者生命安全。

五、保障两节期间医疗卫生服务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值守,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门急诊、呼吸科、感染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等科室的医疗力量,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对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儿科、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给予及时治疗,不得拒诊或延误治疗。

六、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通过网上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提前预检分诊、开展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减少人员现场聚焦,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七、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守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快速妥善处置。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1230 

责任编辑: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