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四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卫发〔2022〕85号
各相关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省委稳定经济增长,推进“六新产业”发展(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四新设施”建设(新基建、新环境、新生活、新消费)工作部署,其中“四新设施”建设中“新生活”涉及卫生健康系统“针对三孩政策落地”“人口老龄化等趋势变化”“加快完善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四项具体工作。经局党组研究,结合《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制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四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四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省委稳定经济增长,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落实三孩优惠政策;加快完善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婴幼照服资源;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促进老年人健康;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推进“六新产业”发展、“四新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以上。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政策更加完备,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8个左右,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适应。建立健全市、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养老体系。通过政府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强化体系建设,建立以龙头机构为中心,嵌入社区、延伸居家养老全链条、多层次、服务优的医养新格局、新架构。推动中心医院医养园区、天宝九悦南山汤泉康养小镇项目为突破点,建设世界级标准医养活力社区,全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新的重要增长极。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落实三孩优惠政策。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市卫健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等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加快生育登记跨省通办。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市卫健局、市政数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产假制度(市人社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支持托幼育协同发展(市卫健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生育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婚育信贷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梅河口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税务局牵头负责)。落实母婴安全相关制度(市卫健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等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夯实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市卫健局牵头负责)。提高儿童基本医疗能力。强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筛查、诊断、干预。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全面提高儿童医疗救治能力。(市卫健局牵头负责)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到2025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60%以上。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市卫健局牵头负责)。弥补生育服务短板(市卫健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学诊治不孕不育(市卫健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完善普惠托幼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托育设施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编制“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从促进服务体系建设、事业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支撑等方面,建立健全土地使用、财政补贴、投资融资、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支持机制,推动方案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发改局牵头,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创建托育服务品牌。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项目,探索建立理念领先、特色鲜明、诚信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家庭、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拓展普惠服务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或支持措施。支持大型园区建设多样化托育设施。支持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区以较低成本、较长租期将各类房屋设施用于托育服务,加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支持医育结合托育机构建设(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参与托育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土地、融资等一揽子政策支持清单,签订城企联动协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普惠托育设施建设,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市发改局牵头,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注重托育服务人才培养。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和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幼儿保育等专业,完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机制。推动职业院校面向托育机构、幼儿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充实托育服务人才,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给与适当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托育服务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督导托育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托育服务,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承担监管责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市卫健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市卫健局牵头,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常驻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市卫健局牵头落实)。加强疾病诊治。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有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达到60%以上。鼓励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市卫健局牵头落实)。
(四)加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康护理和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加快照护服务队伍建设。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中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市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牵头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责任落实)。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条件的一样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病床,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适时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牵头落实)。加强医养结合签约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构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市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牵头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四新设施”建设的领导,强化政府和各部门责任,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建立评价评估制度,构建保障“一老一小”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目标指标、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中向“四新设施”建设倾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一老一小”健康发展的需求。
(二)动员各方参与。充分发挥党团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隔离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四新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引导全社会各负其责,落实各自主体责任,践行“一老一小”健康保障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四新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以及落实“一老一小”工作对全面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各项举措。加强正面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鼓励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模式,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监测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合作体系,加强横向纵向的沟通与衔接。完善各自协作和评价机制,做好规范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落实、统筹“四新设施”建设相关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实施评价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并统筹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为“一老一小”优惠政策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检查监督,确保“四新设施”建设取得卓越成效,助力梅河新区和健康吉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