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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水郡名著小区楼栋长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15:5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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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准确传达上级政策和规定,充分发动广大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的管理,及时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建设和谐稳定、群众满意的社区,光明街道业家社区现决定对水郡名著小区公开选聘楼栋长。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无违法犯罪和非正常信访等不良记录。

2.思想觉悟高,基本素质好,责任心强,热衷和支持小区、社区工作,有扎实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此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至65周岁的本小区常住居民,其中党员优先,具有强烈意愿的退休老党员干部,可放宽至70周岁。

5.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楼长,财政供养的在职机关企事业人员不得兼任楼长。

6.具备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会办公表格者优先。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市下达社区的重点工作者优先。

二、选用方式及程序:

楼栋长选聘可以通过居民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拟任人选,经社区、街道审核通过,公示期满无异议并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即当选楼栋长。坚持优中选优,配齐配强楼栋长队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21日。

报名地点:城市经典党群服务站(早8:30—晚5:00)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照、购房合同。

三、负责区域:

水郡名著小区

四、选用规则:

楼长参与居民自治管理履职尽责属自愿行为,与街道社区无上下级隶属劳务关系,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等情况,街道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试用前或入户实地走访面试。

楼栋长试用期为3个月,如有不配合社区开展工作或分管楼栋多数居民不满的、搬迁不再居住在本小区的、本人申请不愿从事此项工作的可随时调整楼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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