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 2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教育系统30家事业单位,115个岗位,计划招聘134人。会计岗位13人,保健医师1人,教师岗位120人;教师岗位中:初中教师27人,小学教师46人,幼儿园教师42人(含心理健康教师3人),高中教师5人。
招聘范围:
(一)专项招聘:
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1至36岗位。
(二)公开招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37至115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4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梅河口市公办在编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0日16:3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lrcks.com.cn,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 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1:30。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jlrcks.com.cn,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缴费及确认
时 间: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1日16:3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http://www.jlr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85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随时关注考务网站http://www.mhk.gov.cn/jyhpt/rsj/。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心理健康教师、保健医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5月11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以及毕业证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hk4303045@163.com,规定时间内不发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考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梅河口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梅河口市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2.考务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4228022 梅河口市教育局人事科
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3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 2023.03 15
根据《2023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春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单
2023年3月15日
- 2023.02 23
- 2023.01 03
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人员共计70名(其中男性63名,女性7名),用工性质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为城市管理机构日常运转和行政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2.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经验,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月3日--2003年1月3日期间出生)之间。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刺青,面部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实际体重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30%的不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2.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以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刑事处罚的;
4.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邪教组织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 1月 3日至 2023 年2月 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证明等各类证书(PDF扫描件)及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 免冠照片(红底彩色小2寸)打包发送:邮箱:zfjzp2022@163.com 。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邮寄即可。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分项目:
1.退役军人加2分。
2.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加2分。
3.加分可叠加。
(四)测试和考试
1.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3. 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后一年内出现空岗,男、女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执法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执法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三年一签。
2.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执法辅助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执法辅助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
- 2022.10 21
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补录综合窗口岗位考试成绩综合排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面试成绩
总排名
20221004
王月茹
女
91.37
1
20221011
施明月
女
90.40
2
20221001
司海娇
女
89.71
3
20221009
王新宇
女
89.43
4
20221007
张念霞
女
89.11
5
20221002
吴珊姗
女
88.31
6
20221005
凌红蕾
女
88.22
7
20221013
闫冬杰
女
87.89
8
20221012
王存喜
男
86.95
9
20221006
李艳芳
女
85.05
10
20221003
刘凡
男
缺考
11
20221008
耿雪娇
女
缺考
12
20221010
宋志刚
男
缺考
13
- 2022.10 13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4名。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1994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当天,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电子版并上交《个人承诺书》(附件2),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报名。“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报名人员,不允许报名。
5.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6.本次补录不设定开考比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 2022.09 22
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周日)9:00-10:30。
2.笔试地点:梅河口实验高级中学(梅河口市新华街裕民路311号),原梅河口市第六中学。
3.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0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笔试须知: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承诺书(附件1)、48小时内核酸报告(或“吉事办-核酸检测结果”截图打印)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口罩(自带),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测温后进入考场。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确认本人无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无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本人或家庭成员未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家庭成员未滞留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
2.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出示吉祥码,显示非绿色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 : 承诺书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2日
- 2022.09 16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请示吉林省公安厅、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市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一)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100名男性。
(三)用工性质:梅河口市公安局辅警(专职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1987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2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9.仅限具有梅河口市户籍人员参与报名(以报名之日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离职不满1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梅河口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附件栏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测量身高体重。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请携带60元现金,不找零、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10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5%+体能测试成绩×25%),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三)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在最终成绩上加3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在最终成绩上加2分。
以上加分事项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涉及加分项目的相关材料需于9月21日前送至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四)体检和政审
1.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审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经费,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相关社会保险。所招聘人员参加辅警改革,并享受改革后辅警待遇。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梅河口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体温<37.3°方可报名(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于报名、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吉林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报名(不能参加现场考试)。
2.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当天,考生需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日报名、笔试。
3.考生到达报名地点(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于报名、笔试当日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2),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7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人处需要本人签字。
5.严格落实梅河口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现行管控政策,高风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中风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 ,有中高风险区的县级低风险区需要3日内2检。其它可以自由流动。口岸城市和低风险区来梅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详细情况可实时通过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咨询或关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及时全面了解。
6.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6.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附件1: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 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6日
- 2022.09 09
根据《2022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附件: 2022年秋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 2022.09 02
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补录综合窗口岗位考试成绩综合排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面试成绩
总排名
20220851
王佳丽
女
90.83
1
20220837
张涵
女
89.42
2
20220806
王建鑫
女
88.71
3
20220829
于飞洋
女
88.67
4
20220832
朱莉
女
88.34
5
20220855
倪健
男
88.30
6
20220814
尹航
男
88.14
7
20220815
王霞
女
87.78
8
20220808
刘鑫
女
87.72
9
20220848
李佳颖
女
87.58
10
20220846
杨子萱
女
87.53
11
20220811
韩瑶
女
87.39
12
20220853
周凤鸾
女
87.35
13
20220807
张鸿宇
男
87.29
14
20220836
王丽娜
女
87.23
15
20220813
谭昊
男
86.96
16
20220817
车美香
女
86.94
17
20220819
唐昱昆
女
86.79
18
20220830
高尚
女
86.74
19
20220818
刘野
女
86.72
20
20220825
王雪
女
86.00
21
20220828
吴珊姗
女
85.76
22
20220844
孙静
女
85.70
23
20220826
田春苗
女
85.51
24
20220838
鲁鹏
男
85.32
25
20220856
赵晓娟
女
85.21
26
20220809
宋欣娇
女
84.64
27
20220852
韩滨羽
女
84.62
28
20220824
马淑翠
女
84.59
29
20220821
施明月
女
84.55
30
20220810
张念霞
女
84.36
31
20220850
王文婧
女
84.18
32
20220803
陈金芝
女
83.64
33
20220839
肖笛
女
83.20
34
20220816
王婧
女
83.18
35
20220854
刘玉凯
女
82.81
36
20220841
郭超
男
82.73
37
20220845
刘爽
女
82.56
38
20220805
耿雪娇
女
82.03
39
20220831
陈宣伊
女
81.64
40
20220835
王璐
女
80.91
41
20220842
王楠
女
80.44
42
20220802
赵新月
女
80.38
43
20220820
陈奇
男
80.22
44
20220822
高旭
男
79.97
45
20220833
巴雯婧
女
78.24
46
20220801
李昕
男
缺考
47
20220804
孙刚
男
缺考
48
20220812
邓云龙
男
缺考
49
20220823
王子烨
男
缺考
50
20220827
纪彩燕
女
缺考
51
20220834
张浩
男
缺考
52
20220840
贾雪松
女
缺考
53
20220843
王鑫彤
女
缺考
54
20220847
邱禹达
男
缺考
55
20220849
叶晓迪
女
缺考
56
20220857
冯瑜
女
缺考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