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请示吉林省公安厅、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市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一)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100名男性。 (三)用工性质:梅河口市公安局辅警(专职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1987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2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9.仅限具有梅河口市户籍人员参与报名(以报名之日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离职不满1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梅河口市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附件栏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个人承诺书》,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测量身高体重。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请携带60元现金,不找零、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10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5%+体能测试成绩×25%),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三)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在最终成绩上加3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在最终成绩上加2分。 以上加分事项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涉及加分项目的相关材料需于9月21日前送至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四)体检和政审 1.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审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经费,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相关社会保险。所招聘人员参加辅警改革,并享受改革后辅警待遇。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照梅河口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体温<37.3°方可报名(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于报名、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吉林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报名(不能参加现场考试)。 2.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当天,考生需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日报名、笔试。 3.考生到达报名地点(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于报名、笔试当日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2),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7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人处需要本人签字。 5.严格落实梅河口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现行管控政策,高风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中风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 ,有中高风险区的县级低风险区需要3日内2检。其它可以自由流动。口岸城市和低风险区来梅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详细情况可实时通过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咨询或关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及时全面了解。 6.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6.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附件1: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 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6日
根据《2022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附件: 2022年秋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成绩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9日
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补录综合窗口岗位考试成绩综合排名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面试成绩 总排名 20220851 王佳丽 女 90.83 1 20220837 张涵 女 89.42 2 20220806 王建鑫 女 88.71 3 20220829 于飞洋 女 88.67 4 20220832 朱莉 女 88.34 5 20220855 倪健 男 88.30 6 20220814 尹航 男 88.14 7 20220815 王霞 女 87.78 8 20220808 刘鑫 女 87.72 9 20220848 李佳颖 女 87.58 10 20220846 杨子萱 女 87.53 11 20220811 韩瑶 女 87.39 12 20220853 周凤鸾 女 87.35 13 20220807 张鸿宇 男 87.29 14 20220836 王丽娜 女 87.23 15 20220813 谭昊 男 86.96 16 20220817 车美香 女 86.94 17 20220819 唐昱昆 女 86.79 18 20220830 高尚 女 86.74 19 20220818 刘野 女 86.72 20 20220825 王雪 女 86.00 21 20220828 吴珊姗 女 85.76 22 20220844 孙静 女 85.70 23 20220826 田春苗 女 85.51 24 20220838 鲁鹏 男 85.32 25 20220856 赵晓娟 女 85.21 26 20220809 宋欣娇 女 84.64 27 20220852 韩滨羽 女 84.62 28 20220824 马淑翠 女 84.59 29 20220821 施明月 女 84.55 30 20220810 张念霞 女 84.36 31 20220850 王文婧 女 84.18 32 20220803 陈金芝 女 83.64 33 20220839 肖笛 女 83.20 34 20220816 王婧 女 83.18 35 20220854 刘玉凯 女 82.81 36 20220841 郭超 男 82.73 37 20220845 刘爽 女 82.56 38 20220805 耿雪娇 女 82.03 39 20220831 陈宣伊 女 81.64 40 20220835 王璐 女 80.91 41 20220842 王楠 女 80.44 42 20220802 赵新月 女 80.38 43 20220820 陈奇 男 80.22 44 20220822 高旭 男 79.97 45 20220833 巴雯婧 女 78.24 46 20220801 李昕 男 缺考 47 20220804 孙刚 男 缺考 48 20220812 邓云龙 男 缺考 49 20220823 王子烨 男 缺考 50 20220827 纪彩燕 女 缺考 51 20220834 张浩 男 缺考 52 20220840 贾雪松 女 缺考 53 20220843 王鑫彤 女 缺考 54 20220847 邱禹达 男 缺考 55 20220849 叶晓迪 女 缺考 56 20220857 冯瑜 女 缺考 57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补录,公平录用。 二、补录计划 (一)补录人数:18名。 (二)补录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补录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补录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补录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2日至1994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补录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8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补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补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根据《梅河新区公开招聘人才公告》《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成绩予以公布。 乡村振兴和驻企服务岗位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按医院要求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附件: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成绩 梅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根据关于2022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予以公布。 一、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8月1日、8月2日(每天早5点30分集合) 2.地 点: 梅河口市中医院(原铁路医院)七楼会议室集合,梅河口市和平街惠民路1353号。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期间执行入围封闭制度,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谨慎服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当天建议着休闲运动装等便于穿脱服饰,着装尽量避免带金属、亮片等。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口罩、黑色碳素笔1支、准考证或报名表、个人承诺书、体检费(费用自理,现金500元/人)。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没有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过程中,考生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现行管控政策,高风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中风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 ,有中高风险区的县级低风险区需要3日内2检。其它可以自由流动。口岸城市和低风险区来梅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详细情况可实时通过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咨询或关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及时全面了解。 政审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附件2:8月1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8月2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4: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6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8日至199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2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各位考生: 按照《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及《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序号61-70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报名数量均未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1:5,经研究决定,中心医院护士岗位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名网络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详见“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资格复审名单”(附件2),现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时间:2022年7月1日8:30至 17:0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格复审材料。 地点:梅河口市文体中心二楼非公党建服务中心会议室(梅河口市建国路文体中心公交车站西侧)。 相关要求: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的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加盖公章完成学业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 4.此次资格复审工作主要以现场审查的方式,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不能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经资格审核小组同意后,采取扫描相关材料原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指定电子邮箱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5.在资格复审工作中,考生要严格落实资格复审现场审查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二、 面试工作安排 1.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梅河口市解放中心校 考生入场时间为早7:00-7:30。 2.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面试时间:2022年7月3日(星期日),面试地点:梅河口市解放中心校 考生入场时间为早7:00-7:30。 3.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当天按考务组要求进行分组。 4.面试形式及内容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限时10分钟。 (2)面试采取5评委制,考生最后成绩为平均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由主考官、核分员、监督员和考生共同签字。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时间 面试考生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7:00入场后,按候考室进行点名。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抽签 考生在候考室进行抽签。每个岗位考生分别抽取岗位内顺序号,考生面试顺序确定后,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考生签字。考生将号牌粘贴于左胸前。 (3)抽签工作完成后面试开始。 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异地返(来)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可实时通过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并关注“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所在地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考生,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2.考生必须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3.考生须于考试当日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个人承诺书”中考生签字处需本人签名,上交日期为考试当天。 4.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考生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场后,将手机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6.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吉祥码”显示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带*号),经考点主考、防疫副主考、疫情防控带队负责人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 (2)不能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 (4)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梅河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进入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应试时,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的必须携带“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未携带不允许参加考试;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未携带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和午餐(面试将全天进行)。 3.考生不准携带除需提供扫码手机以外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不设置物品存放地点,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4.考生到达应试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无误,并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测无异议后,进入候考室。 5.考生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按抽签顺序签名并登记抽签号,任何人不得调换抽签号,如有调换,一经发现取消应试资格。 6.如有藏匿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取消应试资格。 7.考生必须接受工作人员的安排、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不准随意喧哗、走动、吸烟及离开候考室。考生如需上洗手间的,须在面试开考一个小时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按规定路线陪同前往,不得擅自行动。 9.考生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或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对应的抽签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0.应试时间结束,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在候分区等待宣布成绩,本人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11.应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附件1: 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梅河新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中心医院护士岗位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3: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