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5名(男2名,女3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6日至1993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0日(18日、19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男女考生名次分别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即男考生取前2名,女考生取前3名),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征信查询等环节,拟确定程雪等50人(详见附件)聘用为梅河口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件:公示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日
根据《梅河口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体能测试考核,现将考生总成绩公示如下: 一、 考生总成绩核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二、政审要求 1.公示中35名男生、15名女生请自行下载《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按照《政审表》所列项目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政审,于2021年11月26日下班前交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 2.征信证明(人民银行出具),于2021年11月26日下班前交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 三、体检要求 公示中35名男生、15名女生请自行下载《体检表》,并于2021年11月29日早7时00分持《体检表》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前不允许吃早餐),体检由公安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统一进行,体检费500元(现金,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生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审、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附件1:《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附件2:《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附件3:《体检表》。 联系人:杨威18543677097。 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测时间地点及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梅河口市公安局控申室(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 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30-16:00,考生提前1小时入场。 2、测试地点 如茵中学操场(原梅河口市第五中学院内)。 3、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为女子10米×4折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测试须知及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见附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等便于参加体能测试的服装。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三、笔试 1.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梅河口实验高级中学(梅河口市新华街裕民路311号,原梅河口市第六中学)。 4.笔试须知: (1)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全程佩戴口罩(自带),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 (3)本通知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测成绩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5日
经研究,现将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招聘计划新增加梅河口市一座营镇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文字综合”、“电气化运输”共3个招聘计划,岗位序号为第195-197号。新增加岗位(第195-197号),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按照已公布的《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执行;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公告补充公告)》(附件)。本次招聘计划调整为,69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19名。 咨询电话:0435-4631003、18744576363。 二、《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106和129号岗位条件做如下调整: 1.第106号梅河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医疗管理岗位原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现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咨询电话:0435-4521011。 2.第129号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2岗位原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类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本专业工作经历。现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统招大专学历应用广告设计与制作、广播电视技术、应用韩语专业,或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英语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本专业工作经历。 咨询电话:0435-4370758。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名称规范如下: 1.第10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海龙水库管理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水利局、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 2.第28、29、152、153、154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曙光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曙光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曙光镇综合服务中心。 3.第36、172、173、174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杏岭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杏岭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杏岭镇综合服务中心。 4.第175、176、177、178、179、180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海龙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海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5.第13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规划展览馆,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第14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6.第40-47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7.第96-100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第101-103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现予公告。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公告补充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为加强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吉林省公安厅、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 (一)招聘岗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15名女性,35名男性。 (三)用工性质:梅河口市公安局辅警。 三、招聘条件 (一)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吉林省省内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11月8日至2003年11月8日之间出生)。 4、要求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辅警岗位要求和履行辅警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男性,身高1.70(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视力4.8(含)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实际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7、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业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梅河口市公安局从事辅助工作一年内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公安局控告申诉室(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南侧)。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费用。每人收取60元报名费(请携带60元现金整,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其他支付方式)。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体能测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X70%+体能测试成绩X30% (三)加分项目: 1、退伍军人加3分。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加2分。 以上加分事项只取最高值,不重复加分。 (四)测试和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由第三方出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40分),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60分)。 3、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的×3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由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政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1、辅警日常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2、辅警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负责,同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等相关社会保险。市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梅河口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笔试、体能测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温正常方可报名(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于报名、笔试、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报名、不能参加现场考试。 2、报名、笔试当天,考生需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当日报名、笔试、面试。 3、考生到达报名地点(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须于报名、笔试时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实施方案由梅河口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6、监督举报电话;0435-4227073 附件1:梅河口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日
为全力提升梅河口市政务服务水平,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开招聘,公平录用。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8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窗口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不限(自行解决梅河口市区住宿)。 2.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年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2日至1993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68米(含)以上,女1.58米(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体貌端正,爱岗敬业,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文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精神病史。 5.政治素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6.不得报考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205室。 3.咨询电话:0435-4521011;联系人:徐红梅 李鑫。 4.报名材料:①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本人签字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2份 (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⑥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二)招聘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1.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成绩计算 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群众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将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培训不达标不能胜任岗位相关要求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聘用协议两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工资为2100元/月,绩效500元/月。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梅河口市财政局核拨,并负责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如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也同时终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1年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招聘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