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1日,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在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杏岭镇曲家村查获卷烟(或其它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东大街598号,联系人:沙嵩林,联系电话:425415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沙嵩林)
初审:李丹 复审:马骁 终审:于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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