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我局在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物流传化公路港顺丰转运中心查获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到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梅河口市东大街 598 号,联系人:田喜云,联系电话:425415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田喜云)
初审:李丹 复审:马骁 终审:张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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