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40年的普法历程,深刻表明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本栏目特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撰写评论文章,敬请关注。 开启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新篇章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沈括 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标志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迈入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新阶段,开启了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新篇章。 从依靠政策推动的全民普法探索,到以法律形式固化的制度化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将普法教育纳入法治轨道,系统规定了国家、社会与公民在普法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推动普法工作从分散化、运动式走向系统化、可持续的全民教育工程。在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新语境下,该法积极吸收多年来普法宣传的有益经验,为普法工作从“知识普及”向“精神培育”、从“单一传播”向“智能精准传播”升级提供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和行动指南。 其一,法治宣传教育法确立的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工程,其核心是将法治教育融入公民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特别是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中,把“未来多数”和“关键少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此,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主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包括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依职权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部署,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并鼓励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此外,法治宣传教育法还强调制定规划、推动落实。国家编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省级政府依据全国规划制定本区域规划,进而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其二,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法在第四章作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专章规定,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可以认为它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设水平。包括从法治教育课程融入、法治素养评价和法治教育师资保障三个维度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对学校则提出体系性、规范化的法治教育教学要求,同时强化各方社会力量的专业输出和资源保障,并且明确了家庭法治教育责任的重点要求。同时,法治宣传教育法还专门针对网络语境下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出要求,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养成文明的网络行为习惯。 其三,法治宣传教育法着眼当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对加强互联网法治宣传和规范文明上网提出了系统性的新要求,构建了“多方参与、多管齐下”的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一方面,该法要求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另一方面,该法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和网络用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毋庸置疑,着眼于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公民法治素养的更高需要,致力于构建贯穿全程、覆盖全民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法治宣传教育法既是对我国长期普法实践的总结升华,更是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培育全社会法治文化的战略设计,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注入强劲且持久的动力。 制度筑基让普法责任从“政策驱动”到“法定刚性”。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以法律的形式巩固了普法教育的地位,以系统的规划提升了普法教育的效能,以全民的参与筑牢了法治中国的根基。它不仅是普法的“法”,更是保障普法工作得以有效实施的“法宝”,标志着实施了数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从主要依靠政策推动和行政动员的阶段,全面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纪元。 首先,在国家治理的层面,法治宣传教育法为依法治国提供制度化保障,构建起“大普法”格局。法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这一法律的出台,将普法工作从“宣传任务”以及“公益活动”等性质的任务上升为国家意志,将法治宣传变成对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广泛主体而言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定职责,能够确保普法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为依法治国提供全面有力的制度保障。 其次,法治宣传教育法实现了新时代普法教育的转型升级。该法不仅要求普及法律条文知识,更强调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培育,推动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教育内容从过去偏重“禁止性”规范的教育,转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全面教育,从而推动法律理论知识普及向法治精神培育深化。 整体而言,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和施行,其核心意义在于变“软要求”为“硬约束”、变“短期活动”为“长期制度”、变“知识普及”为“精神培育”。它不仅是普法人四十年工作的总结与升华,更是面向未来,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的战略设计,必将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产生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网络融合让普法实效从“形式覆盖”到“内容深耕”。新时代网络普法工作已从早期的“试水”探索阶段,发展到如今的深度融合阶段,积累了许多宝贵且行之有效的经验。这些经验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提供了实践基础,也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内容上,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以优质内容为核心,坚持内容为王。一方面,实现从“普法”到“释法”的转变,单纯的法条推送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也难以实现法治宣传的目的,许多官方平台将法条与实际相结合、与案例相结合,在生动的实践故事中让公众真正理解法律内涵;另一方面,及时对法律发布权威解读、专家点评,第一时间澄清模糊认识、批驳错误观点,成为网民信赖的权威信息来源。在形式上,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拥抱技术浪潮,实现从“单一”到“多元”的形式创新。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特性,实现平台全域覆盖,在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互联网主流平台构建传播矩阵,同时利用动漫、音乐、直播等新技术形式,创新传播方式,增强传播趣味性。在普法主体上,法治宣传教育法要求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目前,我国正严格落实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并加强执法司法部门与宣传、网信、教育、文旅等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同时,鼓励高校、企业、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了强有力的规模效应。 智能破局让普法工作从“工具辅助”到“生态融合”。在人工智能时代,做好新技术新媒体场域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突破传统思维,采取全新的思路与路径。 首先,最大程度发挥人工智能的功能和作用,实现从“工具性应用”到“生态性融合”。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实现流程智能化,升维内容产能与质量,提升普法内容的生产效率,促进多模态内容智能生成,并实现内容的动态更新与自动校验;利用人工智能的分析和推荐算法,对不同地域、行业、年龄段、知识结构的公民进行“个性化普法”,实现法律服务的“量身定制”;通过对社会热点、法律咨询、案件类型等大数据的智能分析,预测普法需求趋势,提前部署普法内容,从事后普法转向事前引导,从源头预防各类法律风险。 其次,要为利用新技术、新工具普法划定严格的红线,筑牢伦理与安全底线,为法治宣传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一方面,必须设立明确的伦理准则,确保AI普法不损害公平正义,不存在算法歧视,并严格保护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另一方面,最终的内容把关、复杂咨询和价值判断必须人工完成,形成“AI生成、人工审核”和“AI初筛、人工介入”等协同机制。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全面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开启一个全新的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它不仅是对过去成功经验的总结与升华,更是面向未来,特别是面向网络时代和智能时代的战略布局。以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为契机,乘势而上,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我们将会更好地播撒法治的种子,在全社会培育法治文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赋予更为深厚的法治生态底蕴。 站在时代前沿 评论法治中国 2025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五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人民法院报二版开设重要评论栏目“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沿法评”。本栏目立足时代前沿、法治前沿,聚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部署、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等,邀请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及时撰文进行评论发声,大力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敬请关注!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家风,梅河口市于8月25日至29日举办“我们的节日•七夕”主题文明实践系列活动。活动通过家风宣讲、阅读分享、民俗体验和青年联谊等多种形式,生动诠释七夕节的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吸引了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局组织家风家教讲师团,走进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在和平街道翠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讲师团讲师以“传承好家教 弘扬好家风”为主题,用古今实例生动讲述良好家风对个人成长、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现场听众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传承孝亲睦邻的传统美德。 “我们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通过因材施教,“案例互动+情景模拟”的特色模式,让抽象的教育理念化作可触摸的生活智慧。我们希望把科学的家教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希望更多人重视家风建设,让好家风带动社会好风气。”第二幼儿园副园长潘秀辉说。 非遗剪纸体验环节中,非遗传承人不仅展示了精美作品,还向大家介绍剪纸艺术的源流与门类,在场群众亲手剪出各式七夕主题图案,在指尖艺术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鲜活生命力。 市图书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推出“七夕”主题阅读分享,从经典诗篇到现代散文,朗朗书声贯穿古今,带领读者深切体会七夕独有的浪漫与深意,进一步增强文化认同。 东北不夜城举办了“心动不夜城•鹊桥喜相逢”七夕特别交友派对,通过现场问答互动小游戏,在欢声笑语中,结识了新朋友,收获美好情意。 全市各乡镇(街)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也纷纷响应,立足本地特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接地气、聚人气的文明实践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实现了“群众在哪儿,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儿”的初衷。 康大营镇、小杨乡举办“七夕”主题秧歌汇演,用欢快的鼓点、灵动的舞姿,为群众送上了一场“传统味”与“文明风”交融的文化盛宴。 水道镇的“慧心巧手 制扇至美”七夕活动,新华街道爱民社区的“以咖啡为媒 串起邻里情”七夕主题手工活动,将浪漫的节日氛围与创意手作相结合,点亮传统节日文化内涵。 福民街道桥西社区举办了“鹊桥映夕阳 相守共白头”七夕特别活动。活动融合了家风家教主题宣讲、金婚夫妇插花体验以及才艺展演等环节,让居民在温馨浪漫的节日氛围中,深刻感受到爱情忠贞、家庭和睦的幸福真谛。 梅河口市将以“我们的节日”主题文明实践活动为主线,持续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期间,精心策划一批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参与广泛的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全年不断线、节节有特色的方式,推动传统文化融入日常、浸润人心,使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真正成为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的重要平台,为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初审:刘佳 复审:隋宇 终审:张鹤
家风正,则民风淳;家庭美,则社风亮。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让好家风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 “风向标”,新华街道创新采用 “线上 + 线下” 融合模式,通过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大力倡导 “移风易俗”“文明生活”“良好家风” 等理念,将村规民约、婚育新风、厚养薄葬倡议、丧事简办规范等内容精准宣传到家家户户。新华街道聚焦 “家风传承”“家德培育”“家范楷模” 三大着力点,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家风建设 “组合拳”,成功将 “文明家风” 转化为深化移风易俗的强大内生动力。 一、以村规民约为基石,推动文明家风落地生根 新华街道将家风传承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家庭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开展了 4 场丰富多彩的家风主题活动,吸引 120 余人次群众踊跃参与。以同意村为例,该村立足实际,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将社会秩序、民间风俗、邻里关系、文化教育、环境保护和殡葬改革等关键领域全部纳入规范范畴,显著提升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以 “梅好积分制” 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等创新做法,成功激发了村民参与家风建设的积极性,如今全村 80% 的家庭主动投身家风传承活动,营造出浓厚的家风传承氛围。村规民约不仅为家风传承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更让村民在参与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家风传承的重要意义,实现了从 “要我传承” 到 “我要传承” 的根本性转变。 二、以道德评议会为依托,引导家庭美德培育建设 新华街道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一方面,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出积极进取、乐于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开展“美丽庭院 干净人家”“好婆婆”“好儿媳”等评选活动,有效激发了群众的内生动力,助力增收致富。另一方面,注重传统文化传承,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亲活动。开展 2 次道德评议活动,评选出 2 户 “文明家庭” 和 2 户 “最美家庭”。通过 “以评促建” 的方式,不仅为家庭美德确立了量化标准,更以正向激励引导群众自觉践行家庭美德,让家庭美德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三、以红白理事会为引领,树立家风模范榜样 为有效遏制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炫富” 等不良风气,新华街道各村纷纷成立红白理事会。理事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全力树立 “崇德向善、勤俭节约” 的良好社会风气。目前,街道已成功树立 4 户家风榜样,并开展 6 场家风宣讲活动,覆盖群众达 300 余人次。这种以榜样引领的方式,为家风建设提供了生动鲜活的实践载体,借助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文明家风在辖区内广泛传播,让文明新风尚在新华街道落地开花。 初审:王禹瑶 复审:隋宇 终审:张鹤
漫步在梅河口市红梅镇富强村,整洁的村道旁,绿树成荫,庭院飘香,邻里间笑语盈盈,处洋溢着文明和谐的气息。曾经困扰乡村的大操大办之风悄然消散,互帮互助的温暖在村巷间流淌。这一幅幅生动的文明乡风新画卷背后,是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与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共同书写的乡村振兴答卷。 一、村规民约立 “标尺”,文明乡风有章可循 踏入富强村,一面独具特色的白色宣传墙首先映入眼帘。水墨勾勒的兰草与山峦清雅脱俗,映衬着墙上鲜红醒目的《富强村村规民约》,宛如一幅将传统艺术与现代文明完美融合的长卷。“村风民俗篇”“公民安全篇” 分列两侧,那些凝练又接地气的条款,如 “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安全用火、人离火灭,严禁野外用火……”,用质朴的语言将文明倡导与行为规范娓娓道来,成为村民心中朗朗上口的行为准则,更是浸润日常生活的文明公约。 村规民约绝非墙上的装饰,而是实实在在融入了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从 “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反对包办婚姻”,到 “提倡爱护环境、保持整洁,严禁乱堆乱倒”;从 “提倡规划先行、有序建设,严禁私搭乱建”,再到 “提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禁违规办理”,10 余项细致入微的规范,全方位覆盖了村民生产生活的每一个场景。这张清晰明了的 “标尺”,让村民对 “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心中有数,为文明乡风建设筑牢了制度根基。 二、党员干部当 “头雁”,文明实践润物无声 富强村文明新风的形成,离不开党员干部这支 “领头雁” 队伍的引领。村党支部书记吴安琪自 2004 年走马上任,便将 “强村富民、培育新风” 当作自己的使命,带领村 “两委” 班子开启了一场乡村蝶变之旅。建村部、修边沟、搞绿化,让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更将文化阵地建设视为 “铸魂工程”,依托村部打造文化广场、图书室、广播室,组织广场舞队、秧歌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村民从往日 “围着灶台转” 的单调生活,转变为如今 “聚在广场乐” 的多彩日常。村里设立的 “帮办代办” 窗口,更是贴心解决村民就医入学等难题,用一桩桩实事拉近了党群之间的距离。吴安琪的家庭荣获 “全国文明家庭” 称号,“家和万事兴” 的家风不仅温暖了自家,更如春风化雨般带动了整个村庄,让 “邻和村更和” 的美好愿景成为现实。 在吴安琪等党员干部的带动下,文明实践逐渐从政府的引导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党员带头冲锋在前,村民纷纷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矛盾调解,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随着产业蓬勃发展,“讲文明、树新风” 成了富强村最响亮的品牌。如今的富强村,处处焕发着生机与活力,路边绿荫如盖,庭院花香四溢,道路干净整洁,不仅率先实现贫困人口脱贫,村民收入更是逐年稳步攀升,真正绘就了 “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风气正” 的乡村振兴壮美画卷。 从那面承载着村规民约的宣传墙,到党员干部的坚守与付出,富强村的实践有力证明:移风易俗不是生硬的 “一刀切” 约束,而是温暖人心的柔性引导;文明乡风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村民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幸福生活。如今,富强村的成功经验正引领着红梅镇上更多村庄在文明之路上阔步前行,共同描绘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 初审:王禹瑶 复审:隋宇 终审:张鹤
为传承勤劳节俭民族美德 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 遏制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炫富斗富、盲目攀比等歪风陋习 倡导大家 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我们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 推动移风易俗开展
尊敬的莲花社区居民朋友们: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首先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烟花爆竹的燃放增添了喜庆氛围,为加强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莲花社区呼吁大家在春节期间理性对待烟花爆竹的燃放: 一、遵守规定:了解所在小区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地点等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和时段燃放。 二、燃放地点: 1.天成国际:64号楼前小广场 环卫小区:小区内 工商小区:小区内 外贸小区:小区内 广电小区:小区内 2.江南明珠:南门门岗空地、A1栋旁空地 三、选择产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点购买,选择外包装完整、有清晰警示语和燃放说明、药量少的C级或D级“个人燃放类”产品,拒绝“三无”及专业燃放类产品。 四、燃放准备:清理燃放区域周边的易燃物,如干草、树叶、纸张等。必要时可准备好灭火器、水桶等灭火器材。 五、正确燃放:远离居民楼、阳台、窗户、楼道、停车场、窨井、下水道、公共绿化地等。按照说明书操作,用香棒等点火,侧身点燃后迅速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等抛掷,不将烟花爆竹拿在手上燃放,升空类烟花要直立放置。 六、人员管理:未成年人需在成年人陪同下燃放,酒后不燃放。 七、异常处理:若烟花爆竹出现熄火等异常,不要马上靠近查看或二次点燃,等待足够时间确认安全后,用水浇等方式处理。 八、清理现场:燃放结束后,及时清理残留的烟花爆竹碎片和未燃尽的火星,避免引发火灾。 九、法律责任: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和火灾,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重伤或残疾,涉及过失致人重伤罪。因燃放烟花爆竹点燃附近的车辆、建筑物、仓库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失火罪。 (责任编辑:卜淼) 初审:巩佳俐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