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为组长的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执行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等领导陪同检查。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红、姜洪涛、王学伟等领导参加汇报会和陪同检查组检查。
座谈会上,来自通化市和我市部分企业的领导和负责同志汇报了企业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情况,大家还就企业发展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就更好地贯彻和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郝明金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加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维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要增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手段,通过立法和监督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的全面实施。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目的是全面了解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行情况,督促法律实施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地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司机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汇报会结束后,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还来到我市恒金药业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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