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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 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07 09: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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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迎来梅河口市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氛围。

12月4日上午,在市中心大型商场维港城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市领导宁洪友、姜洪涛、丁相明、宋学思、杜康君、李志刚以及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整个维港城主会场分3个展区进行集中宣传,分别为宪法宣传展区、民法典宣传展区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展区。同时在商场内悬挂条幅,市司法局、税务局等单位设立5个法律咨询台,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主会场宣传活动将持续一周时间,结束后将宣传展板分发到部分商场及各乡镇进行二次宣传,实现宪法法律宣传常态化。

 

同时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内设立了三个分会场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图板、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室外宣传,全市各部门都同步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展板100余块,发放宪法书刊1000余本,法律宣传折页5000余份,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品2000余份,机关干部、观展群众近2000人,接待法律咨询80余人次。

 

各乡镇同期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采取悬挂条幅、展示图板、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各街道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分析会、维权服务活动、法治讲座、法治读书会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当天全市电子显示屏、户外LED屏、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播放了宪法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营造出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

12月4日上午各乡镇同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除集中宣传外,我市还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在整个“法治宣传月”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将陆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宪法宣誓、讲一堂法律宣讲课、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赶一次法律农村大集、发放一批宪法读本。教育局将会组织全市各级学校开展不少于七次的“宪法晨读”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再次掀起全市干部群众学习宪法的热潮,使宪法深入人心,自学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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