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卫红,副主任关学义、宿民、姜洪涛、齐学礼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 22人出席会议,关学义主持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杜康君,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海涛,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九届六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1月6日-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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