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河口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受理了“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前途社区医务室”医疗机构登记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登记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 称:梅河口市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驻前途社区医务室
类 别:医务室
法 定 代 表 人:姜国军
主 要 负 责 人:管达
所 有 制 形 式:全民
机 构 性 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数(牙椅数):0
拟设医疗机构地址:梅河口市光明街道前途社区
诊 疗 科 目:全科医疗科 ***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
电 话:0435-4225858
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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