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身边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以案明纪、以案震慑,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再对照、再自省、再学习、再提高,光明街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忏悔录》。
会上,光明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梁旭针对一些八零后、九零后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现象越来越重的现象,重点节选了去年我市开发区“于明浩”案件,与大家一同学习于明浩在留置点中写下的忏悔书。
会议要求,一是党员干部要注重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二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上要有“检身若不及的自觉”,主动查找、用于改正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三是在小事小节上不放纵不逾矩,在言行上不失守不放松,珍惜组织赋予的权利和群众给予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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