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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街道铁东社区开展“整治私占公共绿地 共建美好家园”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13 15: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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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近日,和平街道铁东社区开展了主题为“整治私占公共绿地 共建美好家园”的专项整治行动。

铁东社区党委书记丁子津主持召开了整治私占绿地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会议上,丁子津强调,网格员、楼栋长要深入小区,对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的情况进行实地排查,登记好排查结果,确保之后的整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同时还要提醒居民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占用公共绿地,为后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随后大家立即行动,在小区内进行排查,对有私占绿地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劝导居民自觉清理私占绿地物品,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在整治行动中,社区制作并在辖区公共区域内悬挂了宣传条幅,呼吁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绿地,携手打造宜居环境。

此外,社区还将相关宣传内容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网格员将文章转发至各个居民微信群,让居民深入了解私自占用公共绿地的危害,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在《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八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私挖地下空间;侵占、毁坏公共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六)违反本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侵占、毁坏公共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私自占用公共绿地不仅会破坏小区环境,影响居民居住体验,还可能引发邻里纠纷,损害社会和谐。在此,和平街道铁东社区呼吁全体居民行动起来,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携手共建美丽宜居的社区环境,为打造和谐家园而努力。

(责任编辑:高妍)

初审:马赫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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