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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5-03-17 11: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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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确保禁用“生鲜灯”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肉类制品专营店等经营主体开展“生鲜灯”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宣传引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和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强化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持续巩固“生鲜灯”整治成果。

二、加大检查力度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商超、肉类制品专营店等零售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查看肉类、蔬菜和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辨别灯具是否合规,要求经营者撤掉红光、绿光、黄光、混合光源的“生鲜灯”,更换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接近自然光的照明设施,此次专项行动中,和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累计排查市场经营主体23户,下达责令改正3份,切实做到排查一家,服务一家,规范一家。

三、督促整改落实

持续对辖区内的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对已下达责令改正的市场主体加大巡查频次。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主体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杜绝使用或变相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等行为再次发生,进一步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将持续加强动态监管,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禁用“生鲜灯”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生鲜灯”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照明灯具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姚硕)

初审:马赫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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