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市早夜市经济规模逐渐扩大,早夜市摊点既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为下岗职工及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再就业机会,但也给食品安全管理带来极大挑战。为了助力早夜市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为早夜间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事前培训与督导,明晰开办方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召开主办方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会议,及时下发《食品安全敦促函》,督促城区划定区域(早夜市)的市场开办者落实主办责任,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入场食品摊贩的管理及备案,激励摊位的品牌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定期查验登记备案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如实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制止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报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明确提醒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合法经营、人员健康、食材安全、明码标价、清洁到位。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派综合分局负责辖区内早夜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每年春季开业时每周开展1次督导检查,而后每个月开展1次日常巡查,每逢重大节日或重要时段全局统一组织专项检查,以从业者的经营资质、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及检验报告、经营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并有针对性的对早夜市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不定期抽检和专项抽检行动,抽检品种涵盖牛羊肉、鸡鱼龙虾、生鲜瓜果等应季需求较大的食用农产品,检查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及其它非使用物质等,同时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并根据食品追溯机制进一步进行追溯处理。印制下发《早夜市食品摊贩须知卡》1000余张。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检查行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原材料及所经营食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三是健全维权机制,推行服务型执法新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市场运营主体加强自主管理,在早夜市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现场服务台、监督服务电话公示牌、公平秤,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相关咨询,做到快受理、快解决、快回复,让消费者诉求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另一方面推行柔性执法,把处罚作为一种手段,把纠正违法行为及其后果作为处罚的目的,执法过程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整改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从事经营活动,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约谈、建议、提醒、劝告等教育引导方式,督促及时改正。对情节较重,明知故犯、屡教不改但尚未形成重大隐患、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限制进入、予以清退措施。对情节严重,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危害后果的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刘禹)
初审:马赫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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