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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工信局:“五一”国际劳动节廉洁提醒--节前敲警钟 廉洁伴我行

发布时间:2026-04-30 10: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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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1.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五一”期间自觉抵制违规吃喝,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坚守纪律底线。

2.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崇廉尚俭、带头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过节,严格管好家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3.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主动践行绿色出行、节俭过节理念,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行为红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一桌餐"等违规场所吃喝;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反纪律滥发福利;

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搞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严禁酒后驾车、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责任,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抓细抓实。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同时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管理,通过节前谈心、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确保责任传导到位、纪律要求落实到位。

同志们,劳动创造美好,廉洁守护初心。“五一”国际劳动节承载着对劳动者的敬意,更考验着我们的作风和担当。希望大家都能保持清醒、心存敬畏,自觉把好"廉洁关",过好"廉节"。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确保度过一个文明健康、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五一"假期!

(责任编辑:杨雪)

初审:曹响予 复审:孔良 终审:曲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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