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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2023年决算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15:4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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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梅河口市 2023 年财政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3年决算情况

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紧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兜住“三保”支出底线,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努力实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19.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同比下降23.2%,其中中央级收入7.43亿元,省级收入-0.2亿元,地方级收入11.82亿元。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医保目录用药调整政策影响,医药产业上缴税收减少较多;二是一次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大幅下降。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1.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同比下降28%。其中税收收入9.62亿元,同比增长15.9%;非税收入2.2亿元,同比下降72.9%。

2.支出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1%,同比下降1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入下降较多,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相应安排的支出有所下降。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预备费预算0.7亿元,实际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

4.全市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11.82亿元,加上省转移支付收入42.81亿元、上年结转9.03亿元、调入资金2.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9亿元,收入总计9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3亿元、上解支出4.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7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3.7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同比下降65.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较多。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5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19亿元、调入资金2.78亿元、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7.02亿元,收入合计36.09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3%,同比下降30.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较多。加上调出资金1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5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未入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市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3亿元(与原报告数15.2亿元相差0.03亿元,主要是社保决算滞后于人代会,统计数据误差导致),完成预算的105.3%,同比增长10.3%,主要是新冠疫情结束后,单位和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增加。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94亿元,收入总计26.17亿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41亿元(与原报告数13.4亿元相差0.01亿元,主要是社保决算滞后于人代会,统计数据误差导致),完成预算的97.7%,同比增长7.8%,主要是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增加支出。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2.76亿元。

(五)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2亿元,发行地方债券18.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5亿元,主要用于教育园区、城区路网、第二医院发热门诊、百村提升等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2.7亿元,主要用于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农产品冷链及现代化智慧物流园区、五奎山旅游开发基础设施、果仁产业园区等建设项目。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3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62.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2亿元。

3.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全市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16.2亿元,其中:本金11.1亿元,利息5.1亿元。

(六)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市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实施,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5个,评价资金总额2.87亿元。从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看,财政资金的使用发挥了民生保障和产业带动的作用,绩效评价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预算部门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主体意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强化收入组织调度,及时掌握税源及非税收入动态变化情况,齐心协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政策研究,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全力做好资金争取,缓解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需资金的压力。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2.8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2亿元,满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使用,拨付农民进城购房补贴0.3亿元,促销活动补贴0.3亿元,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拨付资金1.1亿元,兑现主导产业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拨付资金1.3亿元,为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支持国有企业发展。落实落细国家减税降费支持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2亿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激发企业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统筹调度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拨付资金7.3亿元,用于肉牛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拨付资金2亿元,用于五奎山旅游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城市改造提升,拨付资金1.9亿元,用于城区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拨付资金1.8亿元,用于梅河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0.9亿元,用于梅小野、万人体育场、山水公园等文化体育项目建设。支持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拨付资金0.9亿元,用于梅河口市高新区果仁产业园项目建设。支持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拨付资金0.6亿元,推进山城镇现代物流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3.聚焦服务群众期盼,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30.4亿元,其中:保工资17.7亿元,保运转1.9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0.8亿元,“三保”支出保障良好。教育事业发展提质增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拨付资金6.4亿元,支持加快办学能力提升,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拨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亿元,按时发放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金;拨付资金1.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惠及城乡低保2万户2.6万人,城乡特困0.3万人;拨付资金0.6亿元,用于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退役军人安置费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拨付资金0.2亿元,用于全市1.5万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减轻残疾家庭生活负担;拨付资金0.3亿元,用于就业创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支出,努力提升我市就业创业创新等水平。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拨付公共卫生资金2亿元,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资金0.7亿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拨付资金2.8亿元,用于城市运转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4.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有效资金投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拨付资金3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提高粮食产量,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支持村集体发展,拨付资金0.9亿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拨付资金0.8亿元,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5.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不断增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调整,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评估、事中审核、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绩效管理实质性内容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实现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高质量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存量,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化解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确保我市债务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三、预算执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3年全市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从人大、审计、财政监督的情况看,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受医保用药目录调整影响,重点税源企业上缴税收大幅下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接续不足,新税源增长点少,财政收入实现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同时,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好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收支矛盾突显。二是部分重点支出实施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支出政策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部分使用债券资金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成熟度不高,项目实施缓慢,未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单位过紧日子思想不牢,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细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不足;盘活利用存量资金力度不够,未能有效统筹年度预算与非财政性拨款,存在财政性资金沉淀现象。对此,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运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合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全力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更好地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新区产业发展,培植新的财源。利用财政贴息等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管好用好各类政府债券和国债等资金,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二是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统筹调度好部门和单位各项收入,增强对重点工作的财力保障能力。完善资产调剂共享机制,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设定,健全绩效管理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的机制。

  三是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结合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与债务风险评估,提高全流程监测能力,强化债券投后管理和项目动态监管。加强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发现、预警、处置全链条常态化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动态监测预警,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是强化依法理财意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逐项对号销账。贯彻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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