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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08: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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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河口市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1月12日在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梅河新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局长 白任权

各位代表:

受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零基预算改革及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31.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264.5%,主要是盘活存量资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加上转移支付收入44.01亿元、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等19.62亿元,收入合计104.96亿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增长23.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5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等12.58亿元,支出合计104.96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1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同比下降15.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3.88亿元、上年结转资金9.29亿元、调入资金3.4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7.54亿元,收入合计39.32亿元。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4%,同比增长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2.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13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62亿元,支出合计39.32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首次完成0.08亿元,为预算的80%。本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81亿元,为预算的110.3%,同比增长13%,主要是本年度补缴养老保险增加。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4.61亿元,收入总计32.4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61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4%。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81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19.26亿元,控制在省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20.37亿元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1.8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7.41亿元。全年共发行新增债券2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1亿元,专项债券17.71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提效加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加强收入征管、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统筹力度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挖潜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常态化财税联动机制,排查挖掘重点税种,追缴企业欠税。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协调公安、自然资源等执收部门,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全力集中政府财力。2025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64.5%,扭转下行趋势。加力争取上级资金。紧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债券资金政策动向,抓牢机遇,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7.89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31亿元,有效保障了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71亿元,支持完成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任务,推进了肉牛养殖等项目建设。引导扩大消费需求。统筹2025年“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0.48亿元,大力实施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拉动全市消费1.5亿元。

2.持续发力,推动民生持续增进。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42.5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21.31亿元,保工资支出20.17亿元,保运转支出1.06亿元。助推教育事业发展。拨付资金8.02亿元,较好保障各学段教育经费,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支持稳定扩大就业。拨付资金1.05亿元,有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提升医疗卫生能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0元和5元,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分别提高58.5元、80.7元和29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1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月人均提高14元、重度护理补贴标准月人均提高8元,发放育儿补贴0.2亿元。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拨付资金0.02亿元,支持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支持防灾救灾减灾。拨付资金0.08亿元,全力支持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加强城镇住房保障。拨付资金0.85亿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改造城市危旧房,推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3.精准发力,推进农业农村振兴。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79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17亿元,精准直达农户;拨付农业防灾减灾资金0.04亿元,整合绿色高质高效、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项目资金0.09亿元,增强粮食生产抗灾能力,支持粮食产能稳步提升。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36亿元、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0.09亿元,提升农产品品质与附加值,带动农户增产增收,夯实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拨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0.07亿元,减少农户生产成本,促进农业机械化应用普及。支持改善人居环境。拨付农村综合改革资金0.12亿元,支持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拨付人居环境建设资金0.14亿元,支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4.构建合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不断加强狠抓落实能力,创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拟发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系统重构基本支出标准,编制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健全支出分档排序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保持较高支出强度,切实发挥政府资金调控引导作用,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刀刃上。认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年一般性支出压降11.2%,“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委托业务费支出压降13.2%。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畅通绩效闭环管理,强化绩效监控,压减资金0.3亿元。发挥财政评审作用。严格按照“先预算评审,后结算审定”的原则,年度完成评审项目98个,评审金额15.65亿元,审减资金0.84亿元,审减率5.4%,切实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对预算约束、成本控制的积极作用。严格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增长,圆满完成2025年我市政府债务率压降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深化财政监督。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认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2个,查出问题金额0.06亿元,已全部督导完成整改。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多重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低位,财力稳定增长的基础不牢,税源财源建设还需加强;“三保”保障压力逐年加大,政府法定债务付息等必要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出标准体系尚不健全,预算执行约束不够严格,绩效管理还需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推动我市经济沿着高质量发展轨道前行。

(一)202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狠抓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严管“跑冒滴漏”,严格预算刚性,严抓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全市经济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突出统筹。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测算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总量;统筹“四本预算”,盘活资金资产资源,增强预算完整性和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二是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优先,打破固化格局,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三是突出创新。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合理配置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府性资金,持续带动有效投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突出绩效。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导向,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有机融合,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激励约束作用,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无效支出。五是突出严管。从严管理财政性资金,清理规范各类账户,不断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债务率监测,持续推动债务风险防控化解;深化财政内控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

(二)2026年收入和支出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21.83亿元,同比下降31.8%,主要是资产盘活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等50.78亿元,收入总计72.6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66.9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等5.64亿元,支出总计72.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5亿元,同比增长116.5%,主要是存量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增加。加上转移支付收入等3.94亿元,收入总计15.0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0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同比增长25%。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3亿元,同比下降12.2%。加上滚存结余16.81亿元,收入总计32.44亿元。202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53亿元,同比下降6.9%。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7.91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聚焦收入征管,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持把组织收入、增加财政保障能力摆在工作首位抓实抓好。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提高收入总量。加强重点税源培育。加强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密切跟踪,科学分析涉税数据,为企业出谋划策,提振企业信心、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做大做强财税经济“蛋糕”。开拓新的税源增长点。依托现有重点税源企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做到应缴尽缴。加大土地流转及土地出让力度,做活土地创收文章。促进国企创收。推动国企资源整合,支持引导国企做强主业,提升国企盈收能力。

(二)聚焦乡村振兴,支持农业农村建设。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地力、改善耕作条件,持续提高粮食产量;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等政策,保障农户各项权益,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构建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生产结构,引导肉牛、生猪、肉鸡等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适度规模经营。统筹推进乡村建设。高标准开展“千村美丽”、“百村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乡村发展之路。

(三)聚焦民生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高中基本办学条件、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财政支持和保障机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作用。落实支持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待遇落实。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人群社会救助制度,支持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严格落实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疾病防疫、灾害防治等经费需求,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聚焦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压实“三保”支出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加强“三保”保障工作要求,合理确定“三保”范围标准,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强化项目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严审项目可行性、项目收益等论证情况,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按照既定的债务化解方案,通过积极争取上级置换债券资金、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资产盘活收入等方式有序化解。严把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压降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聚焦财政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财经法规、财税政策和管理制度,从严从实推动财经纪律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完善管控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的配合,落实有关联动工作要求;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协调,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强化与行业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避免出现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执行中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涉及重大政策变动、安全、应急性等重大事项需追加经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强化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款项。

(六)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代表关心关切。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改进预算编报工作,完善报送审查的预算内容和范围,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依法做好预算信息公开。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政府预算编制、财政管理改革中。

各位代表!

干字当头、众志成城。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进梅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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