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程度,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涵养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品质,在全社会普遍形成“文明城市人民建,文明城市为人民”的良好局面,杏岭镇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为主要目标,于11月9日联合镇派出所入村入户发放《市民公约》与《致杏岭镇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全方位倡树个人文明行为规范与商户门前三包责任,鼓励村民争做文明市民,争做文明经营实践者。

下一步,杏岭镇将继续推动“我爱我家 争做文明市民”行动,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以典型的示范性和带动性促进活动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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