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利用好、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好黑土地相关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强化黑土耕地用途管制,加大破坏黑土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杏岭镇政府就实行打击盗采国家资源、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举报内容
(一)破坏黑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 擅自在杏岭镇耕地范围内非法采挖表层黑土及地表下泥炭或破坏耕地的;
2. 擅自在杏岭镇林地范围内非法采挖表层黑土及地表下泥炭或破坏林地的;
3. 擅自在杏岭镇河道、水库、湖泊范围内非法采挖表层黑土及地表下泥炭的;
4. 擅自在杏岭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采挖表层黑土及地表下泥炭的;
5. 擅自非法占用或损毁杏岭镇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行为的;
6. 擅自在杏岭镇辖区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各类垃圾和排放工业污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的。
(二)耕地“非农化”行为、耕地“非粮化”行为
1.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擅自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擅自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2.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的行为;
3.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4.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农田永久闲置、荒芜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采取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方式留存现场证据,拨打举报电话0435-4570006进行举报。
三、其他事项
1. 杏岭镇政府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利。
2.本通告由杏岭镇政府负责解释。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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