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令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懂经营、善治理、敢担当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康大营镇经研究决定,广泛招募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具体要求
一、后备力量储备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镇17个行政村公开储备一批村级后备干部,每村按党组织书记1职2备、其他村干部1职1备标准储备足够的后备力量。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康大营镇村“两委”后备干部储备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村“两委”后备人才岗位要求:
1.村“两委”成员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妇女主任、文书组成。
村书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村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村文书、妇女主任(限女):政治面貌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报名所在村户籍,或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4.文化素养好。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悉掌握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快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适应农村工作变化。
5.道德品行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善于做群众工作,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带富能力强。了解“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带头致富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能推动乡村振兴。
7.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面对突发状况能够灵活应变,迅速调整策略,具有较强的规划能力、资源调配能力及执行能力。
8.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农村基层一线工作,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村民小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回乡创业优秀党员、退伍军人、返乡高校毕业生、村民代表等群体中选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作为村“两委”后备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2.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3.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道德败坏、欺压百姓、群众口碑不好的。
5.破坏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8.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村干部情形的。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络报名人员,须将附件2《康大营镇村“两委”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hkkdyz@163.com。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康大营镇政府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填写《康大营镇村“两委”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所在村党组织采取现场访谈、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上报镇党委复审。
(四)社会公开
确定人选后,镇党委对后备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报名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培养方式
(一)结对帮带
建立“3+1”导师帮带机制,明确1名包村领导班子成员、1名站(办)所人员、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级后备力量精准帮带、结对培养,通过政治上帮、思想上带、经验上传、方法上教的方式全过程跟踪指导,示范帮助村级后备力量水平迅速提升。
(二)定向培养
康大营镇将加大对后备力量培训力度,经常性开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各类专题培训,提高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综合运用集中培训、实践培训、定岗锻炼等方式,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后备力量到村、站办所等开展跟班学习,鼓励和支持后备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防火防汛等重点工作中承担任务、发挥作用、提升能力。
(三)跟踪管理
坚持备用结合,村“两委”干部出现空缺或集中换届时,优先作为补充推荐人选,按程序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真正做到有备有用、有为有位。
加入我们
本次公开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康大营镇党委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地址:康大营镇政府二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4640802
(责任编辑:韩可)
初审:宫梓伟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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