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广泛收集涉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守护我镇生态资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黑山头镇人民政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森林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线索范围
1、非法占用林地、耕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耕地用途,进行毁林开垦等行为,涉嫌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的违法犯罪线索。
2、破坏林木资源: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古树名木,以及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线索。
3、危害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使用禁用工具、禁猎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注意事项
1、信息要求:举报人需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举报内容详实、客观、准确,尽量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等关键信息。
2、保密与责任:黑山头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林业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黑山头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林业机关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黑山头镇人民政府:工作日请拨打0435-4390003;非工作日或遇到紧急情况,请拨打110。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0435-4308627梅河口市林业局:0435-4525288。
举报地址
梅河口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与梧桐路交汇处,梅河口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梅河口市梅河大街 2318 号,梅河口市林业局。
特此通告。
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杨婷婷)
初审:杨婷婷 复审:刘翠 终审:白璐、张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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