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更加可感可及,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同感、满意度,黑山头镇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私设账外账、公款私存、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隐瞒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报账手续不全、乱报支出、“白条”抵库、虚报套取、无票据入账等问题;村级报账透支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账实不符、流失严重等问题;贪占挪用、监守自盗、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以及资产资源低价对外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和资产资源发包收入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等问题;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产资源交易未按规定公开发包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经营或违规合同整改等问题;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等问题;监管部门对集体资金监管不力,审核不严、违规出借、挪用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债务方面。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问题;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问题。
(五)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方面。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不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虚假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操纵交易等问题,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问题。
(六)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方面。村办企业、村办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管理不善、运行不良、效益低下,村集体投资第三方经营主体无收益,村集体投资第三方经营主体未经民主决策等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请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请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35-4390003(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来信举报:举报箱设置在镇政府一楼大门左侧。
3.来访地址:黑山头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杨婷婷)
初审:杨婷婷 复审:刘翠 终审: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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