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保护改善我镇河湖生态环境,稳步提升河湖面貌,坚决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占及污染物入河等行为,按照《吉林省2025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红梅镇年度河长制工作安排,我镇河长办根据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开展“清河行动”。
清河行动从4月1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包括筹划部署、清理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我镇水利所河长办对辖区内三条河流进行了细致排查,形成了问题清单。
会上,镇长张敬伟、副书记李彦兵传达了活动方案,部署了工作任务,要求各村书记根据问题清单分任务、分步骤、开展“清河行动”,对本辖区内河道进行彻底清理,并把清理后对比照片发至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员。
接下来,我镇河长办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督导力度,把河道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面源污染及各类污染源作为巡查、检查、暗访重点,做到发现问题、现场督办、现场整改,将“清河行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刘冬媛)
初审:马赫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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