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常态化巡查中发现,镇区内共享电动车存在管理不规范、侵占公共空间、违规骑行等问题,严重影响镇容镇貌、交通秩序及群众出行安全。针对上述乱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响应,坚持“严执法、强监管、促规范”原则,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科学规划与严格执法并举,规范停车秩序
精准施划停车区,依据人流量、道路条件及居民需求,科学划定并动态调整共享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严格确保不侵占人行道、主干道及消防通道。强化执法刚性,依法清理未按规定区域停侵占公共空间的车辆,形成有效震慑。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精细化管理
镇执法队联合镇交安委,对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明确指出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等问题的严重性及法律责任。责令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限期制定并提交详实的整改方案与执行时间表。要求企业进行技术升级,配备必要监管设备和定位系统,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力量投入,确保管理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骑行监管与源头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现场劝导即时纠违,在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及区域部署力量,对未成年人骑行、违规载人、不佩戴头盔等行为进行现场劝导与制止。二是家校协同源头防控,积极对接学校,通过家长会、告知书等形式宣传安全骑行规定,明确严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筑牢家庭监护防线。三是持续监督确保长效,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持续跟进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严防问题反弹。
通过系列有力措施,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停车率显著提升。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骑行、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隐患行为基本消除。
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将共享电动车规范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常态化开展乱停乱放整治。持续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优化服务。推动共享电动车在镇域内规范、有序、安全发展,全力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整洁的城镇环境。
(责任编辑:王博)
初审:巩佳俐 复审:赵静茹 终审:费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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