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初审、推荐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初审、推荐 | ||
适用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处(科)室 | 科技创新科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政务大厅一楼12号窗口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435-4236942,0435—423885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其他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5工作日 | ||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科技发展计划实施以项目为载体。项目是指列入科技发展计划予以经费资助,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实施、完成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鉴定)的系列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来源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前瞻性研究、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或共性技术的瓶颈问题和企业市场导向的创新需求。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项目给予连续、稳定支持。产业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支持企业的经费占财政科技投入的比重不低于70%。项目可分解为课题。重大项目按照项目的总体目标、内容、指标、进度等,可分解为若干课题组织实施。 | ||
数量限制:无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 ||
材料形式:纸质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受理-->审核 | ||
收费情况 | 否 | ||
法定依据 |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省科技发展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立,支持和引导全省科技创新活动的计划体系。科技发展计划坚持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并举,突出企业主体,突出市场导向,突出产学研结合,支持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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