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科学技术奖初审、推荐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科学技术奖初审、推荐 | ||
适用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处(科)室 | 科技创新科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政务大厅一楼12号窗口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435-4236942,0435—4238857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5工作日 | ||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巨大贡献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组织。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省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组织。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具有发明专利;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推动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水平的。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向本省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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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3-4(每年)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吉林省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推荐书,吉林省科学技术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推荐书,吉林省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吉林省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 ||
材料形式:纸质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受理-->审核 | ||
收费情况 | 否 | ||
法定依据 |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五类: (一)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 (二)省自然科学奖; (三)省技术发明奖; (四)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巨大贡献的; ????(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组织。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二)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省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组织。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并具有发明专利; ????(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推动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水平的。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一)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向本省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三)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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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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