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
适用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
办公地址 |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市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
咨询电话 | 0435-4370386、4521029、0435-4303049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求职创业补贴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一)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的至今享受低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低保证、低保折或低保卡(低保卡需要提供银行流水信息);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提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以上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如下材料: 1.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离校未就业或失业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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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六选一;《毕业证书》,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2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3就业见习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4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5《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附件6见习人员增减变更情况表 | ||
材料形式: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
收费情况 | 否 | ||
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 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 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3.《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五)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 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4.《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 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 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 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5.《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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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办机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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