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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20-11-02 10: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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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适用对象 : 自然人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人才中心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市政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303123。0435-4521029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有就业意愿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数量限制:
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吉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42号) 一、登记内容 ,第三条。
一、登记内容
3.所需材料:办理实名登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吉林省户籍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人证等)。

在实践中该业务由市、县两级具体负责实施,省级负责指导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办机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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