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审核备案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审核备案 | ||
适用对象 : 事业法人 | |||
实施机关 |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科)室 | 事业单位管理科 |
办公地址 |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435-4303045 0435-4521029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核表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 ||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其他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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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上一张工资审核表,学历证书,岗位聘任备案表,工资审核表 | ||
材料形式: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
收费情况 | 否 | ||
法定依据 |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2.《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干部调配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的管理范围内的国家干部的调配工作。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办机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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