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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0-11-05 15: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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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适用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 梅河口市社会保险局 责任处(科)室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办公地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劳动大厦梅河口市社保局四楼5-8号窗口;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梅河口市政务大厅三楼社保窗口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435-4303910 监督投诉电话 0435-12345
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附加说明: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存放在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身份证
材料形式: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无
必要性及描述:无
备注:无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满足条件办事人员需携带完整办事手续叫号或排队有序办理,可享受相应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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