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 ||
适用对象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 | 责任处(科)室 | 第一税务分局 |
办公地址 | 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018号,政务大厅B区税务专区。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 ||
咨询电话 | 0435-5198098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5-12345 |
申请方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
审批结果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1 | ||
法定时限:20 | |||
附加说明: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1)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报送资料内容填写符合规定的,受理纳税人申 请采集信息。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 税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 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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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
禁止性要求: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土地出(转)让信息报告需要1.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土地出(转)让信息报告需要2.不动产权属资料,增量房销售信息报告需要《增量房销售信息表》,存量房销售信息报告需要《存量房销售信息表》,税源申报明细报告需要《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表》 | ||
材料形式: | |||
材料详细要求: | |||
必要性及描述: | |||
备注: | |||
办理流程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国税发〔2007〕114号)概述第一款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总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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