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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05 10: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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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梅河口市“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梅政办发〔201919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该《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531日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是当前和今后时期的重要工作。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李克强总理也作出批示,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为统筹推进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体系,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25号)、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交公路发〔201711号)和《梅河口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实施方案》(梅政发〔201822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市政府对各乡镇(街)“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督导考评。包括对中央、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工作。  

  三、重点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涉及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考评方式、考评内容、综合评定等方面内容,共25条。附件为梅河口市“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指标体系表,考评指标体系分为6大项、27小项,涵盖督导内容和具体考评标准。 

  (一)政策法规制度保障情况。重点考评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建立督导考评机制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情况。  

  (二)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重点考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四个方面的重点目标任务的安排部署、分解落实、组织推动、具体实施等情况。  

  (三)建设好农村路。重点考评幸福小康路、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绿色品质路等“四路工程”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规划制定和执行、前期工作、资金投入、建设标准执行、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  

  (四)管理好农村路。重点考评健全完善乡镇(街)、村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路长制”情况。  

  (五)养护好农村路。重点考评养护资金投入、养护模式改革、旧路改造、预防性养护、安全隐患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等“六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维修改造通乡和通村的破损农村路,推行预防性养护,治理安全隐患、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等。  

  (六)运营好农村路。重点考评支持乡与村客运、客运与货运、交通产业与其他产业的“三个融合”落实情况。 

  四、督导和考核方式  

  督导采取全面督导、重点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并实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要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在督导通报规定的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报送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果。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 

  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年内不定期对“四好农村路”工作阶段性落实情况和日常检查、定期调度、情况反映上报等进行考核;年终定期对“四好农村路”工作进行考核,按自检评估、上级考核(复核)程序进行考核。 市政府按督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各乡镇(街)的自检评估情况进行随机复核。 

 

【关联文件】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四好农村路”督导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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