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河口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说明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代梅河口市政府于2019年5月29日起草了《梅河口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就制定该文件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和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起草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按照市政府部署,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际,于2019年5月29日起草了《梅河口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5月30日向全市各部门及驻梅单位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2019年6月底,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我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2020年9月底,建立全省统一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2019年12月底,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晰审批权责、实施分类管理、提前介入服务、整合评估事项、实行设计方案联审、实行施工图联审、实行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推行告知承诺,实行统一审批流程。
依托覆盖全省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推进“互联网+审批服务”,实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实行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管理、规范服务管理,实行统一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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