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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十年绿美梅河大地”工程2021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函〔2021〕5 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8 16: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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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梅河口市“十年绿美梅河大地”工程 2021 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实施方案》 (梅政办函〔2021〕5 号,以下简称为《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有关要求,为突出抓好 2021 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全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总结表彰暨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启动大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以实施“绿化梅河大地”工程为抓手,扩充资源总量、提升生态质量、增加绿色效益,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

三、制定《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落实责任机制,强化行政推动,通过舆论宣传、机制创新、政策引导、表彰奖励等措施调动全民、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统筹规划,循序渐进。要本着“应收尽收、应还尽还”的原则,充分考虑乡村发展变化实际,分步有序推进林地清收还林。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积极培育红松等珍贵树种,推进绿色富市和绿色惠民。

(四)造管并举、务求实效。全面加强造林质量和事后监管,推动造林绿化由规模速度型向数量质量效益并进型转变,做到造一片、活一片、成林一片。

四、《方案》的主要工作要求

(一)人工造林

1.林地清收范围

一是2019 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内现状为被耕种的林地(包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过程中,错误确权为耕地的林地,参场和鹿场被侵占的林地)。

二是废弃的石场、砂坑和其他被侵占蚕食的林地、宜林地以及 25 度以上坡耕地、生态脆弱地区不稳定耕地等土地。

三是未办理征占审批的高压输电线路下的被侵占林地。

2.林地清收要求

以 2019 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为基础,依据全市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卫片(航片)以及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土地台账、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结合现地调查,核实认定,摸清底数,有序清理收回。要通过开展拆迁复绿、矿山修复等办法,扩大造林绿化面积。

3. 林种树种要求

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林种和树种。大力提倡栽植红松,积极采用红松大苗造林,缩短红松果林的培育周期,形成规模、做大产业,全力打造“世界松子之都”。营造用材林和防护林的,造林苗木质量要达到国家Ⅰ级、Ⅱ级标准。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最低初植密度。采取“林苗一体化”大密度造林的,在保留最低株数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采挖,但必须均匀合理保留树木。营造红松大苗的,应选择苗龄 10—15 年,树高 1—2 米左右带土球的苗木进行移栽,株行距为 4×4 米或 5×5 米。高压输电线路下的被侵占林地以栽植高度有限的小乔木或灌木树种为宜。营造以红松为主的针叶林的同时,也要营造一定比例的阔叶林形成针阔混交林,可采取块状或行混等方式,避免大面积单一树种的人工林带来的弊病。营造经济林的,不得栽种五味子、葡萄等藤本经济植物。为防止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等疫情传播,我市各地严禁从辽宁省及其他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疫区采购和调运苗木。

4. 林下经济要求

积极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形成林业特色产 业。造林后 3—5 年内,在留出植树行情况下、可以进行林豆、林药、林菜等形式的间种,但不得间种玉米、向日葵等高稞作物。作物间种不应影响苗木正常生长,不得使用对林木生长有害的农药。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二)造林补植

为全面巩固还林成果,各乡镇(街)、国有林场要对近年来林地清收还林、采伐迹地更新等造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工作,查清造林不合格面积、失败面积和复耕面积,当年造林成活率达不到85%,三年保存率达不到80%的地块应及时组织人力补植,达不到41%和复耕的造林地进行重新造林。

五、时间安排(略)

六、《方案》中政策机制

(一)加强林地清收还林权属管理。

各乡镇(街)和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村民委员会、 国有林场、参场、鹿场等单位全面梳理本地森林资源对外承包、合作、流转等情况。要按照“谁造谁有”和“谁还林、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签订还林合同,合同条款要明确因违反规定间种高稞农作物或者连续三年达不到成活率规定标准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林权所有者(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应收回林地并重新发包。对林地所有权存在争议的(国有之间、国有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以及跨行政区域等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由现林地使用者还林,并由林地使用者所在乡镇(街)负责管理,待争议解决后依法核发林权证。

(二)建立多元化造林投入机制。

要转变观念,挖掘潜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

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21 年,市政府将对在还林工作中成绩

突出的先进乡镇(街)和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奖励;市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要积极立项,向上争取国家造林专项资金;各 乡镇(街)也要逐年提高对造林绿化的资金投入。

七、《方案》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市级和部门包保、执法、督查机制,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林地清收还林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全市农村专项绩效考核。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传媒,开展全方位、大力度、高频次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林地清收还林相关政策要求。

(三)依法严厉打击。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坚持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对拒不还林、强种、抢种、复耕、违规间种玉米等高稞作物的,要坚决铲除,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要依法处理;对林业涉法涉诉案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快立、快审、快判,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确保全市林地清收还林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十年绿美梅河大地”工程2021年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河口市林业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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