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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21〕19 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6 15:4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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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林业局)

2021年9月2日,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梅河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21〕19 号)。

一、文件印发的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病害,被称为松树“癌症”,松树一旦感病,最快40多天即可枯死,整片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3-5年时间。我国1982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到2021年已扩散至20个省(区、市)731个县级行政区,全国因松材线虫病损失的松树累计达数十亿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服务价值损失上千亿元,导致生态灾害事件频发,甚至在局部地区形成生态灾难。

2016年松材线虫病传播到辽宁省并迅猛扩散,对我省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2021年我省通化市东昌区、汪清县相继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针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省森林和草原重大突发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办公室7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生指办〔2021〕9号),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任务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明确防控任务,落实防控责任,全面做好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本文件。

二、文件印发依据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19〕6号)

(二)吉林省森林和草原重大突发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林生指办〔2021〕4号)

(三)吉林省森林和草原重大突发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生指办〔2021〕9号)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

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牟大鹏任组长,副市长王礼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梅河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遵循 “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分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更加有序有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监测、严防输入、快速处置”的疫情防控工作策略,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封锁扑灭,设定了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率100%、松木及其制品全面监管、新发疫情迅速处置的工作目标。

五、关于部门和单位职责

根据国家十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吉林省森林和草原重大突发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生指办〔2021〕9号)中《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建议,设定了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任务。

六、关于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根据《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制定了疫情普查监测、涉木企事业单位(个人)登记备案和复检告知、松木及其制品运输和使用管理、涉疫案件查处、疫情封锁扑灭等具体措施。

附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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