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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15 09: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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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我市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以消防安全为主,从建筑安全、食品卫生、等多个维度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对于隐患问题突出的养老机构予以严肃处理,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确保全市养老行业安全运营形势持续稳定。

一、整治工作的必要性

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2019年,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20.4万个,养老床位775万张众多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安全养老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也有部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存在的消防安全短板容易引发火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如:河南省鲁山县某老年公寓火灾,造成39人死亡,6人受伤;我省省通化市某养老院火灾造成7人死亡;湖南衡阳某医养中心火灾造成5死9伤。

我市在历次对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反映出:

一是养老机构经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养老行业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不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多数养老院在利益的驱使下,压缩消防安全投入,该配的人员不配、该上的消防设施不上,存在的火灾隐患在相关部门发现后才进行整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树的不牢,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未批先建、擅自改扩建现象严重。目前,开办一家养老院,只要先期取得营业证照后就能从事经营活动,几乎没有市场准入门槛。一些养老院甚至有“只要老人住进来了,政府就拿我没办法”的心态,不进行前置消防审批。一些养老院在土地、房屋使用不符的情况下,强行开办;一些养老院虽然经过了消防审批,仍存在时候私自改扩建现象。

三是消防应急疏散能力普遍不足。目前我市公办和私立养老院护工人员不足,在历次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反映出,在模拟火灾情况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全出疏散出建筑外,特别是晚间工作人员休息的情况下,值班人员严重不足。

四是缺少消防专业岗位人员。目前我市养老院普遍缺少消防安全方面的“明白人”,致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员缺口较大,导致一些养老院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相应的电工、焊工不够专业,甚至在动火动焊期间不履行特殊作业的审批流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一)核查各养老机构的土地和房屋使用性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否办理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特别是对改扩建情况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苯板夹心的彩钢建筑用于人员居住和活动;

(三)建筑结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具备火灾条件下的应急疏散能力,是否配备具有相应资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人员疏散;

(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否达标。消防巡查检查、培训演练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是否落实;

(六)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存在违章动火、动焊行为;

(七)对建筑的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PVC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于室内装修、装饰。

三、主要特点

相关部门每季度联席会商养老机构风险隐患,互通工作信息。对于新开办的养老机构,证照审批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通报信息,由市民政局督促养老机构到相关的审批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于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火灾风险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无法取得土地、房屋、消防等部门手续的单位,由市民政局牵头,属地政府配合,相关部门介入,对人员进行分流取缔。对于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达标的单位,由市民政局牵头,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进行重点管理。

附件: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河口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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