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2年5月,吉林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89号),提出4条具体要求,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我市已有2家重点商贸企业提出建设申请,其中1家已实施建设。《通知》分别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最后确认。2022年9月8日,《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5个方面。主要包括:
一、总体思路:为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用电成本,营造良好环境。二、推广步骤:包括到2022年底前,先建设一批带动示范性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2023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有建设意向的所有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普及工作。三、部门职能:《通知》中明确指出8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四、操作流程:包括项目在建设前的手续办理,建设中及建设完成后的部门监管责任。五、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督促指导、跟踪服务等要素支持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三、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用电成本,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增加固投数量。该产业政策能增加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提高入统企业数量。三是实现减碳降耗。项目的实施能推动“绿电”产业发展,为实现减碳降耗目标提供保障。
相关文件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责任编辑: